据浙江省高院消息,2010年至2014年,浙江省审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05件,争议标的金额高达2.18亿元。
“审理中,我们发现很多国内企业对进出口贸易中的风险预估不足,特别在出口贸易中,低价竞争、恶性竞争的情况时有发生。”
浙江省高院民四庭庭长沈晓鸣说,很多国内企业对进出口贸易中可能存在的政策、经济、外汇、运输、结算等风险缺乏了解,合同意识、证据意识等较为淡薄,一旦发生纠纷,往往会付出惨重的代价。
合同主体
风险点:外方仅由个人签名
在国际商务实践中,外国企业没有在合同上盖企业印章的习惯,往往由个人代表企业签名,签约人一般为企业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员工、代理人。
但如果国内企业没有审查签约代表的授权,发生纠纷后,一旦外国企业提出签约代表未获得授权的抗辩,国内企业就容易陷入被动。
利用关联企业偷梁换柱
举个例子:
第一步
合同抬头显示的订约方为实力雄厚的美国A公司
第二步
实际盖章的却是关联公司香港A公司,两家公司只是名称略有差异
第三步
实际盖章或签约的公司为没有履行能力的离岸公司或皮包公司,对方达到逃废债的目的
防范措施
国内企业在签订合同时,应当提高风险意识,正确识别和选择合同主体,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知识产权
风险点:知识产权地域风险
由于知识产权存在地域性,同样的商标,在一国合法注册,在另一国可能因被他人抢注而构成侵权。比如,我国的“同仁堂”和“大宝”等商标,在日本和东南亚国家被人抢先注册,导致正牌产品进入这些市场反而会被控侵权。
定牌加工侵犯知识产权
在定牌加工贸易(OEM,俗称代工生产)中,国内出口方为获得订单,往往存在忽视审查委托方是否拥有合法的商标权、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情况,盲目生产,出口后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。
防范措施
企业要增强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,注重自我保护。一方面要注重研发自主知识产权。
另一方面对已在国内取得的专利权、商标权,应通过国际申请和域外注册等途径,尽早在销售过程中取得相应知识产权,避免出现“李逵变李鬼”的情况。
出口企业在生产前,应做好出口商品知识产权调查,以免侵权。
货物品质
风险点:强制性标准不达标
一家国内企业出口布料到国外,合同约定100%棉布。货到目的港后,外方经检验发现棉含量不足78%,要求退货退款,中方企业为此付出了高昂的违约代价。这就是品质风险。
欧美发达国家对于食品、药品等制定了很高的质量、环保、卫生等强制性标准。这些标准即使在合同中没有载明,也将强制适用,国内出口方无法以合同没有约定为由进行抗辩。
防范措施
增强对产品的精细化管理,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技术含量,增强产品的竞争力。对进口国的强制性标准,要事先掌握,严格按照标准生产。
仲裁
风险点:仲裁协议约定不明
在国际贸易中,虽然仲裁解决纠纷的方式具有充分自治、程序简便、信息保密等特点,但也存在一定风险。
实践中,有合同当事人因为对仲裁协议相关内容不明,而导致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的情形。比如有的对仲裁机构约定不明,有的对仲裁事项约定不明,有的对仲裁裁决的效力终局性约定不明等。
境外仲裁成本昂贵
有的国际贸易合同约定争议由境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,如在新加坡、瑞士等。
一旦发生纠纷,对国内企业而言,赴境外参加仲裁将产生高额费用。有一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,境外仲裁员的收费最高达每小时1100美元,秘书收费为每小时200美元。
防范措施
制定明确具体的仲裁协议。仲裁协议一般要包括3项内容:一是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,二是提交仲裁的事项,三是选定的仲裁机构。
另外还可以附加仲裁地点、开庭地点、仲裁适用法律、仲裁员国籍、适用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等内容。